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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0-04-20 点击:

    学校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1.一类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上为8万元
        2.二类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
        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上为0.6—1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课题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2.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申请人应为高校专职辅导员(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
        3.下列五种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在研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思政、党建、稳定、网络)委托研究项目负责人;
        (5)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选题范围
        1.一类、二类课题必须严格按《课题指南》的要求选题,不得更改课题名称;
        2.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自拟题目申报,就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具体问题开展针对性、实效性的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实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手段,切忌空泛抽象;
        四、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限项申报,我校三类课题分别限报1项
        2.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报;
        3.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4.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请申请人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五、申报方式和程序
        1.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其中申请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第3页“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改为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2.请申请人于5月10日前将填写的《申请评审书》交到科研处进行评审;
        3.项目申请人在收到评审通知3天内将合格的《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交到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ljwang@stu.edu.cn
          联系人:王丽菊
          联系电话:8290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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